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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通知

有关补修、重修说明

发布日期:2013-10-12 发布人: 点击量:

      补修包括校际交流学生和转专业学生补修低年级课程、以及课程考试通过再修。
      重修是指学生重修未通过课程。
    
      补修,重修说明如下:
      1.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课,如形势与政策Ⅰ和Ⅱ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:这些课程考核平时成绩占一定比例,所以要求学生平时上课,否则平时成绩为0分,会影响你的考核成绩。
       2.大学英语:直接参加期末考试就可以。补修的学生务必在考试之前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开具补修证明,否则考核成绩通过按60分记录;重修学生考试成绩通过按60分记录。
      3.高等数学AⅠ——AⅢ、线性代数A、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:如果学校开设重修班授课,要求学生参加听课,没有开设重修班授课,学生可以跟低年级学生开设的课程听课,也可以直接参加考试。
      4.专业理论课:要求同3。
      5.专业实验、实践课程:必须跟班上课。 
      6.体育课和军事理论课程:必须跟班上课。

 

      注:补修和重修首先在退补选期间必须登录选课系统选课,否则不能参加考试。跟班上课学生自行在任课教师处登记,否则任课老师无法记录平时成绩(因任课老师点名册里是没有补修和重修的学生名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