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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通知

关于提前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4-05-16 发布人: 点击量:

    按照学校教务处《关于提前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)要求,学校定于5月26日至5月30日(教学周第13周)开展毕业年级学生毕业前的重修(重考)考试(以下统称重修考试)。本次组织重修考试的考试科目为本学期已开设课程。请毕业年级学生和往届结业生注意查看学院近期的通知,不要错过考试时间,以免影响正常毕业。请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和复习。

    注:有关要求及相关工作

  (一)本学期毕业班重考只安排一次,学生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,若选择参加本次考试,且成绩仍不合格,不得参加本学期已开课程的期末考试,同时教学单位本学期也不得再次组织安排同类科目考试,学生离校时办理结业手续。

    按校发〔2005〕168号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三条:学生在校最长年限为规定学制基础 上延长两年;即四年制的最长年限为六年,五年制的最长年限为七年。学生结业后,要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回学校参加未通过课程的考试,考试成绩合格,达到毕业要求,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,申请学士学位。

  (二)未达到退学或降级条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学生和往届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,其它年级的学生不得报名。

  (三)在校本科生期末考试结束时间为7月11日,吉林省教育厅本、专科毕业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截止时间为6月30日,毕业班学生参加本学期的期末重考,将错过第一次的电子注册时间。为此,请学院通知有关学生尽可能参加本次毕业年级的重修考试。

    对于个别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,各教学单位在上报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有关数据时,按结业上报。待考试结束后,考试通过并达到毕业条件,上报结业换发毕业的相关材料,并按省教育厅结业换毕业电子注册时间取得毕业证书。